台灣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 TmCDF 規劃構想
參考英國成立癌症藥品基金(Cancer Drugs Fund)經驗,同時考量台灣現況,設立「台灣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與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相輔相成,讓癌友在面對醫師建議採用健保尚未給付之癌症新藥治療建議時,所需之自費負擔,得以控制在一般癌症家庭可承受的範圍內。
制度核心理念
- 以病人為中心,兼顧經濟弱勢癌症病人。
- 融入多元參與:包括「病友」、「政府」、「藥品許可證持有者」、「社會慈善」…等。
- 奠基於科學證據:在2年期限內,經由真實世界數據的蒐集,提供健保做為是否納保的參考,讓健保資源做最有效運用。
- 公平公正公開的審議流程: 藥廠配合在地真實世界數據蒐集計畫,以公平的檢驗機制驗證新藥新科技的價值。
- 融入共同負擔(Co-Sharing):納入共同負擔精神,病友有負擔上限,降低癌友經濟壓力,提昇新藥可近性。
TmCDF 對病人的好處
- 減輕癌症家庭財務負擔
- 回饋真實世界數據、證據,提供健保常規給付參考
- 患者即時用藥,最大化治療成效
基金由政府考量多元財源進行規劃
- 政府逐年編列預算
- 個人、企業或慈善團體之捐贈
- 商業醫療保險(例如癌症醫療保險回饋金制度)
- 直接或間接危害人體健康之產品或產業的特別捐,如菸捐、糖捐、酒捐,抑或環境污染相關基金(如空污、土污、水污、毒害等)之提撥。
基於共同負擔理念,政府應同步規劃鼓勵企業參與之誘因與配套方案,例如結合 SDGs、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nvironment,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企業抵稅方案等相關政策。
英國是怎麼做的?
英國 CDF 制度
英國大選期間,保守黨領袖 David Cameron 做出一項競選承諾成立癌症藥品基金,英國於2011年開始成立CDF(Cancer Drugs Fund ),以提高癌症病人使用新藥的機會及提升英國公費醫療服務制度的癌症照護為其設立的精神。在 2011 年至 2014 年期間,CDF 每年的預算經費為 2 億英鎊,但自2013 年起實際支出卻已超出原訂預算,也讓基金陷入財務困難。
2016年起,為改善 CDF 的財務狀況開始進行改革,透過加速國家健康暨照護卓越研究院 (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 NICE) 評價流程、新的 CDF 藥品近用管理協議方案 (managed access agreement, MAA),讓具有潛力藥品之藥商,取得英格蘭NHS經費的快速通道。此外,二代 CDF更將年度預算 2% 拿出來作為管理、數據收集等行政管理費。並且CDF設有財務控制,若年度支出超過年度預算,則廠商須按比例還款。自 2016 年 7 月迄今有 6.4 萬病人透過二代 CDF 的支付取得癌症新藥治療,而每年預算仍控制在 3.4 億元。